继承公示(陈碧玉、欧林)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8 分享:

欧林 (身份证号:5108**********0014)2020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碧玉、 (身份证号:5108**********0029)、阳彦金(身份证号:5108**********001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外贸宿舍12-5-9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1.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3780号、广国用(2001)第1258,转移登记为欧林50%、陈碧玉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