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朝天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分享:

编号:202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将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陈显锋继承的不动产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时间: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9-8622050

联系人:马桂均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陈显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朝天区朝天镇中山街朝天镇人民政府11-2-1

510812100219GB

00039F00010004

房屋建筑面积:74.01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14.39平方米

城镇

住宅

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