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琴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6 分享:
 

赵琴珍(身份证号:5108**********03462020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徐发金(身份证号:5108**********0335)、赵琴珍(身份证号:5108**********0346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工农镇瓷窑铺社区二组工农棚户区一期A71-16-4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4.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赵琴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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