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冯远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6 分享:
 

冯远康(身份证号码5108**********0744 2020 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冯远康(身份证号码5108**********0744)牟泽惠(身份证号码5108**********071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公园路79号祥云居11-13-5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134.9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1.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3.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8)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5636号号,继承转移登记为冯远康(身份证号码5108**********0744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20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