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清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30 分享:
 

杨清辉(身份证号:5108**********6819201912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吴桂英(身份证号:5108**********6824)、杨官成(身份证号:5108**********6814)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103号永昌钰苑11-4-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5.16㎡,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111201262号,土地分摊面积13.8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15)4118。转移登记为杨清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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