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丽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25 分享:

杨丽华(身份证号:5108**********1245 201912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正礼(身份证号:5108**********1352)、寇琼德(身份证号:5108**********136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一段全保综合楼1幢一层商业服务用房296号一间,建筑面积28.0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8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046号、广国用(2000)字第1252,转移登记为杨丽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