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龚光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25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25

因权利人遗失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国用(1999)第0537号 

龚光珍

土地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母家巷8号附17

2

C00401

龚光珍

房屋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母家巷8号附17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