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杨凤鸣)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12-12 分享:

杨凤鸣(身份证号:5108**********0719 2019120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杨凤鸣(身份证号:5108**********0719)、沈菊花(身份证号:5108**********07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兴安路六〇四大队职工住宅楼1栋1-5-4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9.5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0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91502573号、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为杨凤鸣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