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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9:00,广元市委依法治市委专项督察组对我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分别座谈的方式进行。
在汇报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青生就我局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汇报。他指出,近年来,我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按照“精简流程、减少资料、缩短时间”的原则,紧紧围绕“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目标,不断深化改革成果、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多措并举助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减负;坚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的原则,出台改革文件12个,合并审批事项4项,减少资料达86个。三是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尤其是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瞻性的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次不来”。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本次督察,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局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中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督察组认为,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担负起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责任;二是希望自然资源系统继续做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为推动全市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