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卢伟琪)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9 分享:

卢伟琪(身份证号:5108**********002X20191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卢伟琪(身份证号:5108**********002X)和陈润杰(身份证号:5108**********0059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建设路(钟渝蓉等九户住宅楼)1-2-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7.93㎡,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104250071X号,土地分摊面积29.0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11)第1677。转移登记为卢伟琪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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