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何红)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9 分享:

何红(身份证号:5108**********2023 2019120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何吉文(身份证号:5108**********071X)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124242-2-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4.0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5.5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91001225号、广国用(2015)第7577,转移登记为何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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