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广元市顺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9 分享:

广元市顺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91510800740042505K因保管不善,将 广国用(2010)字第3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顺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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