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欧阳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5 分享:
 

欧阳沅(身份证号:5108**********0028 201911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欧阳沅(身份证号:5108**********0028)、刘达恩(身份证号:5108**********071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村零八一总厂71-3-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61.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30500774号、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为欧阳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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