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伟国)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5 分享:

陈伟国(身份证号:5108**********07122019112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志清(身份证号:5108**********0778)和郑文娥(身份证号:5108**********0729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677号(六〇四地质队住宅楼)12-5-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7.93㎡,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3040号,土地分摊面积11.5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98)字第房改02195。转移登记为陈伟国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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