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丽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6 分享:
 

王丽芹(身份证号:5108**********6648 201911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丽芹(身份证号:5108**********6648)、吴德元(身份证号:5108**********665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快乐村广元碧桂园1-1期左岸162-9-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8.7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8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4262378X号、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9395,转移登记为王丽芹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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