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宋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6 分享:
 

宋潇(身份证号码5108**********0022 2019 11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赠与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文科(身份证号码5108**********0036)胡开莲(身份证号码5108**********004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滨河路电信宿舍21-5-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182.3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27平方米; 1-12车库一间,建筑面积 22.4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字第C024238,广国用2011)第4519,继承、赠与转移登记为宋潇(身份证号码5108**********0022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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