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沈玉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6 分享:
 

沈玉英(身份证号码5108**********4110 2019 11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沈玉英、杨先统(身份证号码3326**********223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城壕街锦枫苑A3-2-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86.8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77.08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9.7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为沈玉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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