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张维、王丽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6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23

根据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1321279号之九”、执行裁定书“(2018)川01321279号之九”现申请执行以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101101231/广国用(2014)字第7105

 张维、王丽蓉

房屋所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0802009012GB00002F00200653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御锦湾42-21-1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