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君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2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君毅(身份证号码5108**********0410)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110201142 广国用(2016)第199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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