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夏素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2
 

夏素华(身份证号:5108**********0426201911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夏俊洲(身份证号:5108**********0417)、余延群(身份证号:5108**********042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办事处腰鞍山广元煤矿住宅楼53-3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9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8226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0500号,转移登记为夏俊洲、夏素华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夏俊洲50%、夏素华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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