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宋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0 分享:
 

宋潇(身份证号:5108**********0022)201911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赠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胡开莲(身份证号:5108**********0040)、陈文科(身份证号:5108**********003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移动小区36-3-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68.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14048号,广国用(2004)字第4031号,转移登记为宋潇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