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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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民(身份证号:5108**********0747)于2019年11月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淑芬(身份证号:5108**********0725)、胡兴超(身份证号:5108**********071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20厂)46栋2-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6.7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0402992号、广国用(2015)第10887号,转移登记为胡惠民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