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辰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01 分享:

张辰辰(身份证号:5108**********004X2019103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泽(身份证号:5108**********0737名下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同禧公寓11-12号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27.1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20451号。土地分摊面积3.7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07)第2970号。转移登记为张辰辰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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