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兴泽)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8 分享:
 

王兴泽 (身份证号码:5108**********0035201910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大寿(身份证号码:5108**********0012)、沈桂莲(身份证号码:不详)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原纺织厂宿舍)575-4-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1.6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7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589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379号,转移登记为王兴泽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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