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言兵 )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4 分享:

张言兵 (身份证号码:5108**********0430201910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自浩、白玉香(身份证号码:5108**********04135108**********044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办事处腰鞍山广元煤矿1193-9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0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88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1245号,转移登记为张言兵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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