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学碧、张学敏、张学林、张学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2 分享:
 

张学碧(身份证号:5108**********1647)、张学敏(身份证号:5108**********0028)、张学林(身份证号:5108**********0045)、张学珍(身份证号:5108**********0085201910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袁开秀(身份证号:5108**********002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11号(利州区财政局宿舍)21-4-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2.0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816号、广国用(房改)字第9601198号,转移登记为张学碧、张学敏、张学林、张学珍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张学碧25%、张学敏25%、张学林25%、张学珍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