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新永、赵镇淑、周鑫)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2 分享:
 

王新永(身份证号:6501**********1619)、赵镇淑(身份证号:6501**********1625)、周鑫(身份证号:5101**********0168)2019101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晓艳(曾用名:王茜,身份证号:6501**********164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政府街永隆商城一期A17A18营业房两间,建筑面积134.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1034/广国用(2007)第2486号,王晓艳(曾用名:王茜)对上述房产拥有100%的份额由王新永、赵镇淑、周鑫继承(王新永33%、赵镇淑33%、周鑫34%)。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