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郑兴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7 分享:
 

郑兴玉(身份证号:5108**********0065 201910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祝兰珍(身份证号:5108**********002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西路30号燃料公司住宅楼14-3-3(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5.7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2111200749号、广国用(2008)第4642,转移登记为郑兴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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