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彭传蓉、冉乔、冉珂)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7 分享:
 

彭传蓉(身份证号:5133**********0124)、冉乔(身份证号:5133**********0118)、冉珂(身份证号:5133**********0123201910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冉崇仕(身份证号:5133**********0114)、彭传蓉(身份证号:5133**********012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公园路79号祥云居11-7-5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4.9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彭传蓉、冉乔、冉珂按份共有,共有比例:彭传蓉60%、冉乔20%、冉珂2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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