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穆怀蓉、李红青)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7 分享:
 

穆怀蓉、李红青(身份证号码:5108**********09475108**********0925201910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庆均、穆怀蓉(身份证号码:5108**********09165108**********0947)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女皇路中段西侧少熙岭秀11-4-5与四川少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光明于201752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201705110000012,建筑面积117.2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53平方米,转移登记为穆怀蓉50%、李红青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