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四川省曌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7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四川省曌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51**********962X)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14)第7962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省曌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