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明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2 分享:
 

陈明超(身份证号:5108**********0728201910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沈廷涛(身份证号:5108**********0777)、陈明超(身份证号:5108**********072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市国税局宿舍21-5-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5.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1.0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4266号,广国用(2012)第1745,转移登记为陈明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