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权华、权春燕、权素英、权春蓉)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30 分享:
 

权华(身份证号:5108**********0513)、权春燕(身份证号:5108**********0445)、权素英(身份证号:5108**********0080)、权春蓉(身份证号:5108**********0527 2019092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永珍(身份证号:5108**********042X)、权友昌(身份证号:5108**********041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则天小区金轮北路步行街王永珍综合楼,建筑面积97.1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3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2372号、广国用(1998)个字第0026,转移登记为权华、权春燕、权素英、权春蓉按份共有,产权比例:各占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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