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天舒)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30 分享:

张天舒(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H6042023420199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元冲(身份证号:6101**********2433)和王素琴(身份证号:6101**********2423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办事处则天路东侧永隆.阳光水岸22-9-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9.9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120101457号。土地分摊面积35.3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16)第3720号。转移登记为张天舒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