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宋川、张金玲)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9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宋川,身份证号码5108**********0016;张金玲,身份证号码5108**********2029 因保管不善,将 广国用(2011)第4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宋川、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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