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7 分享:
 

李涛(身份证号:5108**********403720199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涛(身份证号:5108**********4037)、王春华(身份证号:5108**********002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利源小区二期D2-3-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72.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9.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19079号,广国用(2009)第1298,转移登记为李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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