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芸、贺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7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芸,身份证号码:5108**********1662 、贺平,身份证号码:5102**********3577 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201135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芸、贺平

2019 9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