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钟连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5 分享:

钟连芳(身份证号:5108**********002120199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钟连芳(身份证号:5108**********0021)和赵天佑(身份证号:5108**********0037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进修路区府楼1-2-3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2.3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0678号。土地分摊面积15.9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04)字第房改0553号。转移登记为钟连芳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