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余桂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5 分享:
 

余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0025 2019 9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余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0025)罗彰源(身份证号码5108**********071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零八一力源电子公司A23-3-3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53.6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7.130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6.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0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1407250028X,广国用2015)第6444,继承转移登记为余桂华(身份证号码5108**********0025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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