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蔡建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5 分享:

蔡建英(身份证号码:5108**********002920199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陈自卫、蔡建英(身份证号码:5108**********00175108**********002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滨江路富康家园21-6-3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2.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3.9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138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4)字第0564号,转移登记为蔡建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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