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薛惠)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5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薛惠(身份证号:5108**********0745)、张朝文(身份证号:5108**********0030)因保管不善,将广房权证城字第FC06646号、广国用(201160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朝文、薛惠

2019 9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