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媛媛)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0 分享:

李媛媛(身份证号:5108**********5525)201909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枭(身份证号:5108**********8871)、鄢华珍(身份证号:5108**********5529)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滨河路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宿舍1幢1-7-2号 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4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3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7008号/广国用(2010)第3195号,转移登记为李媛媛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