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付敏)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19 分享:

付敏(身份证号:5108**********006820199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宋小勤(身份证号:5108**********0028)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295(农行宿舍)12-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6.1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306号。土地分摊面积13.0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09)房改字第047号。转移登记为付敏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