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丁涛、赵桂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3 分享:

丁涛(身份证号:5108**********001520198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丁兆敏(身份证号:5108**********0036)和赵桂兰(身份证号:5108**********0082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临江路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51-7-3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3.3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12840号。土地分摊面积13.8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05)第0939号。。转移登记为丁涛按份共有。按份比例为:丁涛50%、赵桂兰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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