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秀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3 分享:

张秀平(身份证号:5108**********0064201982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开武(身份证号:5108**********0010)和祝明群(身份证号:5108**********0025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纺织厂宿舍)163-4-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5266号。土地分摊面积7.9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951号。转移登记为张秀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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