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黄英、黄虹)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2 分享:
 

 

黄英(身份证号:5108**********0069)、黄虹(身份证号:5108**********006620198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黄陆(身份证号:5108**********0010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滨河路市驾校住宅楼1-4-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52.5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3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23609号,广国用(2005)第5012,转移登记为黄英、黄虹按份共有,共有比例:黄英50%、黄虹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