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桂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9 分享:
 

王桂英(身份证号:5108**********6642 201908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桂英(身份证号:5108**********6642)、杨元辉(身份证号:5108**********043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西安路南段王正蓉等自建房5层西(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9.5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9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6605号、广国用(2002)字第1017,转移登记为王桂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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