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孙建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9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孙建兰,身份证号码:6402**********0045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137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建兰

2019 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