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夏玉清)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7 分享:
夏玉清(身份证号码:5108**********002520198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易正清、夏玉清(身份证号码:5108**********00355108**********002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229号原广元市贸易局住宅楼前楼3-3-2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66.7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7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69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1)字第房改3110号,现转移登记为夏玉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