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付朝晖)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23 分享:

付朝晖(身份证号码:5108**********101320198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付瑞杰、蔡荣普(身份证号码:5108023901301015108**********1041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文化路76号(广兴铝业公司宿舍楼)09/42-3-5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80.9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3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98)字第房改0814号,现转移登记为付朝晖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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